一、起草的背景、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
2021年9月8日,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(2021-2030年)》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(2021-2030年)》正式颁布实施。2021年12月28日,《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(2021-2030年)》《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(2021-2030年)》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。2022年7月1日《吉林市妇女发展规划(2021-2030年)》《吉林市儿童发展规划(2021-2030年)》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。
船营区委、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事业,将新《规划》列入船营区“十四五”规划的重点专项规划。2021年12月,船营区正式启动了新《规划》的编制工作。编制过程历经启动部署、前期调研、框架设计、修改完善、分领域征求意见等过程,形成了新《规划》征求意见稿。由于疫情原因,新《规划》编制工作暂时搁置。2022年6月至10月,区妇儿工委就新《规划》征求意见稿认真履行了公众参与、集体讨论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,并再次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,对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采纳和修改完善,形成提交会议讨论的送审稿。
二、主要内容
新《规划》明确了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总体目标以及组织实施、监测评估的制度。新《妇女规划》包括妇女与健康、妇女与经济等8个发展领域,设置了69项主要目标、85项策略措施。对比《妇女规划》(2011—2020年)增加了“妇女与家庭建设”领域的内容。新《儿童规划》包括儿童与安全、儿童与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,设置了67项主要目标,78项策略措施。对比《儿童规划》(2011—2020年)增加了“儿童与安全”与“儿童与家庭”两个领域的内容。
结合我区妇女儿童工作实际,新《规划》纳入了开展城镇低保和特困供养家庭适龄妇女“两癌”免费检查,支持妇女利用自媒体创业就业,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创建,打造家庭教育特色品牌等内容。
相关文件:船营区儿童发展规划 (2021-2030年)船营区妇女发展规划 (2021-2030年)